2015年11月,中央明確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社會各界人士對供給側改革眾說紛紜,分別闡述了不同的看法與認識。有人呼吁“新計劃經濟時代”來臨,強調供給側改革在于規劃;有人重提宏觀經濟理論中與凱恩斯主義所倡導的總需求管理相對應的供給學派,強調建立解決“滯脹”問題的“新供給”。那么具體到能源行業,為什么要進行供給側改革?又如何開展供給側改革呢?
為什么要進行能源供給側改革?
著名的經濟學家吳敬璉從刺激需求的“三駕馬車”談起,詳述了我國宏觀經濟政策轉向的起因,對供給側改革進行了明確的闡述與定位。簡單的說,供給側改革是相對于我國原有以刺激需求為主的經濟政策而言,將關注點放在供給側,一方面通過供給結構的調整,縮減傳統消費的過剩產能,滿足升級需求和新興需求;另一方面通過經濟發展方式的變革,摒棄原有的以消耗資源為主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發展新的以提質增效為主的精細型經濟增長方式。其中的供給側,并非狹義的商品生產環節,而是在到達消費者之前的生產、運輸、分銷等所有環節,供給側所有環節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個不斷循環運作并與其它系統交互影響的供給子系統。
一直以來,我國也奉行凱恩斯主義,采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甚至大量投資輪番刺激需求,但近年來,這些舉措均收效甚微,經濟上行不力。對此,可以理解為我國經濟增長放緩面臨的不僅有短期的周期性壓力,還有長期的結構性壓力,此時,單從需求側已無法找到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需要從供給側尋找問題的根源,改變供給結構,推動經濟長期穩定增長。此外,長期以來以投資拉動需求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使邊際效益下降,經濟活力不足,同時嚴重破壞我國的生態環境。
能源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基礎產業,面臨著經濟活動中的普遍問題,同樣需要供給側改革。當前,能源行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能源供給結構不合理,高比例煤炭消費造成環境污染。我國能源消費總量中一次能源煤炭占比近70%,盡管大部分以轉化為二次清潔能源電力的方式消費,但囿于煤炭清潔技術尚在研制及推廣使用階段,同時火電生產中對排放的管制尚無法一步到位,煤炭消費仍是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
2、火電利用小時數下降,煤炭轉化為電力產能過剩。煤炭作為我國能源供應結構中的主力軍,價格大幅下滑,使火電發電成本相應下降,大大增加了火電的競爭優勢。按道理火電供應量本應擴大,但與現實相反的卻是火電利用小時數逐步下降,2015年已達到36年來的最低水平,說明火電設備開工率不足,產能嚴重過剩。
3、石油仍是交通運輸行業能耗的主要來源,新能源機動車保有量不足。隨著經濟的發展,交通運輸需求持續增加,預計到2023年共計超10億噸油當量,其中石油的消費量占80%,因此而造成的汽車尾氣成為當前空氣污染的一個重要來源,而新能源汽車,尤其是電動汽車則由于制造技術不成熟、充放電的不便利性等問題發展緩慢。
4、水能、風能、光能在我國能源結構中儲量相對豐富,但富集區與需求區逆向分布,盡管國家制訂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政策,但由于整體經濟形勢放緩,富集區當地電力需求不足,電力輸送網絡架構配置不合理,外送渠道受阻,棄風、棄水、充光現象嚴重。尤其是冬天,由于涉熱電力負荷主要由火電提供,西北基地的棄光、棄風現象尤為嚴重。
顯然,以上能源行業存在的問題是“供需錯位”導致的結構性失衡,其中盡管有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分布不平衡的因素,但主要原因首先是能源開發、輸送等整個供給系統規劃不全面,其次是能源行業內各種能源運作系統之間及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的轉化系統交互單一,再次是能源行業與交通運輸、制造業等其它行業之間供給系統與需求系統的不協調。
如何開展能源供給側改革?
要解決能源行業存在的結構性失衡問題,完善能源供給規劃,促進多類型能源的相互補充與供需系統的協調發展,需要應用前瞻性視角、系統性思維來思考包括能源生產、運輸、消費全行業在內的廣義能源系統運作問題,明確能源供給側改革的重點所在。
1、培育發展能源新興需求
要開展能源供給側改革,并不是只關注能源供給問題,同時還需要關注能源需求問題,而把解決問題的焦點放在供給側改革上,針對能源需求形成有效供給,促進能源供需的全方位平衡。
李克強總理在主持召開“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會議時強調,要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而國務院《關于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一文也醒目地明確了新消費的引領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說,供給側改革實際上是對供應管理的變革,其中的“供”是對升級需求和新興需求的“應”答,關鍵點在于以“供”“應”“需”。因此供給側改革最重要的起步措施就是對升級需求和新興需求的培育和引導。具體到能源方面,需要加大對服務品質消費、綠色節能消費等的培育,促使能源用戶產生更多的服務、信息、節能、品質需求。能源用戶發出新型能源需求信號,而供應側在接收到此信號后會相應給予應答,例如對于綠色用電需求,按電力綠色等級分類進行電源接駁;對于節能需求,收集分析用戶用能相關數據設計綜合能源管理方案,等等。
通過滿足諸如此類的新興能源需求,以消費升級引領產業升級,以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實現電能替代和清潔替代,逐步加大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實現能源供給結構的調整和發展模式的變革。
2、建設廣義能源互聯網
通過建設廣泛意義的能源互聯網,利用能源互聯網的融合、開放、平等、協作特性促進能源利用體系內各能源供給子系統的協調運作。
自從李克強總理提出“互聯網+”的戰略以來,由于人們對能源與互聯網的結合方式認識不一,相應的也就出現多種能源互聯網的定義。其實不管如何定義,有一點是公認的,能源互聯網絕不是能源與互聯網的簡單加合,也不是單純包括一種能源的電力互聯網,而應是廣泛意義上的能源互聯網,即能夠實現橫向多源互補,縱向源-網-荷-儲協調的,能源與信息高度融合的新型能源利用體系。其中多源互補,指的是包括石油、燃煤、天然氣等一次能源之間以及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之間的交互補充;而縱向源-網-荷-儲協調指的是能源被消費之前的的開發、輸送、儲存與利用等環節之間的相互協調。在這種交互補充和互相協調的過程中,能量流和信息流有序地雙向流動,從而達成能源供給子系統的整體平衡。
通過建設廣泛意義的能源互聯網,以橫向多源互補,縱向源-網-荷-儲協調構建一張縱橫交錯的能源供給網絡,加強網絡內能源供給各環節以及不同能源的有機結合、互為補充、相互協調,形成有效供給,滿足綜合能源需求,實現整體供需平衡的能源供給側改革目的。
3、完善能源市場建設
要開展能源供給側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導向原則,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國發(2015)66號文件明確提出堅持市場主導原則的要求,指出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需要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對于能源行業,由于能源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其中尤其是電力還具有公共事業屬性,電力行業屬于自然壟斷行業,在市場建設方面一直步伐相對落后。但是加快構建一個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市場,無疑是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大重要任務。這主要是因為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能夠將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減少人為干預,真正實現提質增效的目的。這也正是能源行業迫切需要的變革,其中電力行業以一系列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頒布揭開了構建電力市場的序幕,放開屬于競爭環節的發電側和售電側,引入多元化社會資本。此外,最近風電光電標桿電價的降低,也為促進新能源參與深度市場競爭奠定了基礎。而綜合能源企業的出現則通過商業模式創新,以市場化手段促進了多種能源優化組合、互為補充。
只有促使市場競爭機制、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引導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新能源競爭能力,調整能源供給結構,同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才能借助能源精細化管理實現能源可持續性發展的目的。
4、加強能源整體規劃引導
在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任何舉措的制訂與執行都離不開政府作用的發揮,加強規劃引導是能源供給側改革中政府當仁不讓的職責。
我國在清潔能源供給與消費上天然存在著逆向分布的特征,因此要實現清潔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利用,必須解決清潔能源當地消納能力不足以及無法大規模向外輸送的難題。此時,就需要樹立“頂層設計”的系統性思維,摒棄原有“各自為政”單純“擴張保供”的能源發展思路,對現有的能源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以體制創新促進技術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從而促進能源系統的良性循環運行,為能源行業注入持久活力。
因此,要開展能源供給側改革,需要針對各地能源分布特點、用能情況以及社會經濟條件,把能源發展與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統籌協調起來,進行整體結構框架設計,推動能源消費與能源供給良性互動,技術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共同出力,能源供給結構調整與發展模式變革協同共進,從而建立能源系統與信息系統有效耦合的能源互聯網絡體系,從根源上解決能源行業現存的結構性失衡問題。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