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謝克昌在寧夏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召開的2021中國能源金三角“十四五”區域協同發展論壇上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歷史責任、發展階段、應對能力都不同,“碳中和”并不是實現“絕對零排放”,應全面理解、穩妥應對,走出符合我國國情且富有中國特色的“碳中和”之路。
謝克昌說,我國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前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十二五”“十三五”期間,我國不斷壓縮煤炭比例,但2020年我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仍達56.8%,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甚至從長遠看,我國能源消費還是以煤為主的格局。
如今,煤炭在我國能源安全中仍起到“壓艙石”作用。謝克昌認為,一定要立足這一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低碳轉型也要在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應多元發展能源供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不能因為“碳中和”就完全摒棄煤炭。
謝克昌說,面對“百年未有大變局”的形勢,要明確科學發展綠色煤電和現代煤化工的戰略地位,切實把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作為能源轉型的立足點和首要任務,讓現代煤化工在“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框架下發展。
“要科學研究二氧化碳過量排放問題的系統性解決方案,包括循環和資源化利用的‘順治’,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封存‘逆治’。”謝克昌說,“碳中和、碳達峰”要采取漸進的方法解決問題。在這一問題上,可以借鑒歐洲很多好的做法,但不能仿效部分歐洲機構否定所有化石能源,避免逢碳必反、急躁冒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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