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來,中石化、中石油、中電投、國家電網等大型能源國企紛紛啟動混合所有制改革,此舉被認為是能源國企的重大改革,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
我國能源行業基本是國有壟斷的局面。據估計,目前能源行業整體國有化程度約為86%,這個比例不斷增大。尤其是近十年,能源行業內國企一家獨大,越做越大。目前能源企業面臨經濟增長速度下降、企業經營風險加大、環境壓力日益增加,能源企業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將成為能源企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經濟活力的一個必然選擇。
我國能源國企長期缺乏外在的市場約束和相對弱化的內部權責壓力。在相對單一的國有制企業中,資本所有權屬于國家,國家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企業可能因此缺乏激勵和責任。理想狀態下的混合所有制,國有能源企業將通過吸收多種經濟成分,或改制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實現產權制度、經營機制等的根本性轉變。進一步說,能源企業如果沒有了各級政府的庇護,必須同市場中的其他主體進行公平競爭。為滿足股東對投資回報的要求,能源企業將自發改變短期行為,進行合理的管理決策,提高資本的利用效率,成為一個適應市場競爭的獨立法人實體。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得到有效執行,對于利益各方來說應該是共贏的。
從目前能源國企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看,改革相對溫和,既不涉及國有絕對控股,也基本上不會改變能源行業國有壟斷的現狀。對混合所有制改革,人們最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就是改革后誰控股。從目前幾大能源國企的改革方案來看,中電投向非公有資本開放了自己的全部業務,但非公有資本參股的比例只有三分之一;中石化開放了自己的油品銷售業務,非公有資本參股的比例也是三分之一;國家電網向社會資本開放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兩個領域;中石油開放了西氣東輸的管道的100%股權。雖然上述的改革方案都未動搖到能源國企的絕對控制地位,也談不上改變行業體制,具體實施也未必順利,但無論如何,國企改革走出了重要一步。
我國能源行業面臨的問題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首先,能源價格改革比較緩慢,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政府宏觀政策工具,其確定和調整通常是政府政策目標權衡和各利益方博弈的結果,政府行政干預直接導致了收益的不確定性及收益風險。對于非公有資本來說,進入能源領域,單純"開放"還不夠,還要保證"能賺錢",收益保障是非公有資本最為關注的核心問題。國有資本賠錢也可以繼續經營,但非公有資本不可能做賠錢買賣。事實上,此前有許多能源領域已經對非公有資本開放(如發電領域),政府希望非公有資本參與的意愿也很大,但是非公有資本的參與程度卻不斷減少,追根究底就是能源行業收益不高,而且收益由于政府定價和干預而充滿不確定性。其次,國有能源企業在經營中不僅要實現自身的經濟目標,同時由于與政府的隸屬關系,還需完成"社會責任",使得能源定價和補貼的過程存在不透明,導致非公有資本對國有能源企業的不信任。
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和對國有能源企業的不信任,都會影響非公有資本參與能源行業的積極性。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的30%股權參與,由于上述種種原因,改革前景預期并不十分理想。以能源上市企業為例,收益不高且缺乏確定性,股價走勢普遍很弱,對于非公有資本,盈利水平可能缺乏吸引力。可以說,對于能源行業順利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考驗,在于如何滿足和保障非公有資本的收益要求。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順利,還需要政府其他政策配套支持。如果現有的能源體制和定價大環境沒有根本改變,那么非公有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的成效將難達預期。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