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新 雄
(2014年1月13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13年能源工作,部署2014年能源工作。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2013年能源工作簡要回顧
2013年是新一屆政府開局之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的直接領導下,在有關部門、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全國能源系統團結協作、攻堅克難、奮力拼搏、扎實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能源生產供應,千方百計優化能源結構布局,加大力度推動能源改革創新,保持能源形勢總體平穩,為經濟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和人民群眾用能條件持續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能源供需穩定,能源效率進一步提高。
預計2013年,能源生產總量比上年增長2.1%。其中,煤炭產量增長1%左右;原油產量約2.1億噸,增長約2%;天然氣產量1170億立方米,增長約9%;發電量5.35萬億千瓦時,增長7.5%。能源進口量約7億噸標準煤。能源消費總量比上年增長約3.9%。其中,煤炭消費量增長約2.7%;石油表觀消費量增長約1.7%;天然氣表觀消費量增長約13.9%;全社會用電量增長約7.5%。
預計2013年,全國GDP增速7.7%,能源消費總量增長3.9%、彈性系數為0.506,電力消費增長7.5%、彈性系數為0.974,萬元GDP能耗0.737噸標準煤,較2012年下降3.7%。
(二)以大氣污染防治為抓手,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加快。
參與擬訂并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訂能源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增供外來電力、保障天然氣供應、提前供應國V油品、發展可再生能源和適時啟動核電建設等5方面能源保障措施。國家能源局成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辦公室,全面協調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能源保障工作。地方政府和能源企業簽訂任務書,實現聯防聯動。
穩步壓減煤炭消費。預計2013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65.7%,較2012年下降0.9個百分點。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預計全年新增水電裝機2993萬千瓦,水電總裝機達到2.8億千瓦,發電量8960億千瓦時、增長5%。新開工核電機組3臺,在建核電機組達到31臺,裝機3385萬千瓦;新投運核電機組2臺,在運核電機組達到17臺,核電總裝機達到1461萬千瓦,發電量1120億千瓦時、增長14%。新增并網風電裝機1406萬千瓦,并網風電總裝機達到7548萬千瓦,發電量1400億千瓦時、增長36.4%。新增光伏發電并網裝機1130萬千瓦,光伏發電并網總裝機達到1479萬千瓦,發電量超過80億千瓦時、增長143%。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850萬千瓦,發電量320億千瓦時。預計2013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電力總裝機的比重達到30.9%,較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9.8%,較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
推動能源產業轉型升級。全年關停小火電機組447萬千瓦,淘汰落后煤礦1874處、產能約2億噸。全國煤礦企業數量減少1200多家,下降到6300家以內。現代化、規模化、集約化大型能源基地貢獻率明顯提升,大型煤炭基地產量占全國煤炭總產量的比重達到90%以上,大型煤電基地外送裝機規模占全國火電總裝機的比重達到7.6%。全國跨區送電量約2370億千瓦時、增長約17.5%,跨省送電量約7790億千瓦時、增長約 8.7%。
(三)以落實高訪成果為契機,能源國際合作取得重大進展。
一年來,中央領導高瞻遠矚,運籌帷幄,親力親為推動經濟外交,特別是能源外交,取得重大突破。能源系統認真落實高訪成果,務實推進能源國際合作。
油氣領域。簽署一系列油氣增供協議或備忘錄,俄羅斯將向中國增供原油和天然氣,土庫曼斯坦將增供天然氣250億立方米。簽署了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政府間路由確認會談紀要和管道過境協議。收購俄羅斯亞馬爾LNG項目20%權益,收購哈薩克斯坦卡沙甘特大型油田8.33%權益,競標獲得巴西里貝拉油田20%權益。
核電領域。承建的巴基斯坦卡拉奇核電站2、3號機組開工建設。與羅馬尼亞達成合作開發切爾納沃德核電站3、4號機組意向。中美AP1000、中俄核電等合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煤炭、電力領域。全年進口俄羅斯煤炭2000萬噸以上。與美、澳、蒙、印等國的煤炭資源開發合作穩步推進。與周邊國家的電力貿易持續增長。大湄公河次區域電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正式加入國際可再生能源署。與英國、加拿大等國簽署諒解備忘或框架協議。與沙特、哈薩克斯坦等國就太陽能領域合作達成重要共識。與丹麥、德國、美國、臺灣、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家、地區和組織的可再生能源合作日益深化。
(四)以改革創新為動力,能源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
積極穩妥推動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研究擬訂《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積極推進電能直接交易。以新疆和內蒙古煤制氣輸送管道為試點,探索天然氣上下游直接交易和管網公平接入新模式。制訂落實民間投資政策工作方案,加大能源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力度。
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持續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能源技術裝備國產化產業化取得新突破。核電方面,AP1000主泵、爆破閥、大型鍛件等關鍵設備自主研制取得積極進展,CAP1400通過初步設計審查,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進展順利。頁巖氣方面,初步形成自主的水平井鉆完井、大型體積壓裂技術體系,世界首臺3000型壓裂車研制成功并投入現場應用,中石化重慶涪陵國家級示范區已投入試采,單井最高日產量達到38萬立方米。電力方面,百萬千瓦超超臨界火電機組關鍵閥門實現國產化示范應用,燃氣輪機高溫部件研制穩步推進,特高壓輸電和智能電網相關技術裝備的設計、制造和試驗能力達到世界領先水平,相關原材料、關鍵組件國產化率持續提高。天然氣長輸管道和LNG方面,國產大型電驅壓縮機實現批量訂貨,西氣東輸三線東段、泰安60萬噸/年LNG項目主要設備全部實現國產化。潔凈煤技術方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四川白馬電站60萬千瓦循環流化床機組正式投產,標志著我國循環流化床鍋爐技術世界領先。
(五)順利完成國家能源局重組,能源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
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完成國家能源局重組,健全能源管理體制。新的國家能源局成立以來,圍繞"三定"規定,突出"兩轉變、一破解、三服務",創新能源管理機制。
轉變作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四風",開門聽取意見,深入查擺問題,突出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制訂領導班子整改方案、專項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設計劃,定目標、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加強整改落實,為民務實清廉的作風得到進一步強化。
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抓好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舉措、重大改革和重大監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1項,占原有行政審批事項的29%。同步強化監管,整合地方能源行業管理部門與能源監管機構力量,部署啟動了5個方面、12項能源專項監管。以出臺《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為抓手,擬訂了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煤電、能源科技、能源國際合作等10個配套專項發展戰略。出臺了《南方電網發展規劃》和《煤炭物流發展規劃》,擬訂了大型煤炭、煤電、油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等發展規劃及配套能源大通道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了風電、光伏發電、分布式能源、現代煤炭深加工產業等能源產業政策。著手推動大氣污染防治能源領域127個重大項目的落地。
科學論證,努力破解能源發展難題。深入調研論證,明確了影響能源科學發展的十大難題,并積極推動解決。較為妥善地解決了云南水電非正常棄水問題;積極協調解決河北張家口、吉林白城等風電集中開發地區棄風限電問題;研究提出緩解煤炭企業經營困難的對策措施。
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民生。出臺服務新疆、山西、內蒙古、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四川、云南等9省區能源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持能源資源大省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工作機制,積極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出臺《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三年行動計劃》,全年解決150萬無電人口用電問題;深入實施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居民供電質量、服務水平和滿意率持續提高;落實5方面措施,全力保障民用和采暖天然氣供應;認真做好能源扶貧工作。
同志們,一年來的成績來之不易。成績的取得,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各部門、各地方同心協力、大力支持的結果,是能源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團結奮斗、無私奉獻的結果。在此,我謹代表國家能源局黨組,向所有關心和支持能源工作的各部門、各地方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2014年能源工作任務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做好能源工作意義重大。
2014年能源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圍繞保障能源戰略安全、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優化能源布局結構、創新能源體制機制等四項基本任務,著力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強監管、保供給、惠民生,以改革紅利激發市場動力活力,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
2014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提高能源效率。單位GDP能耗0.71噸標準煤/萬元,比2010年下降12%。能源消費彈性系數0.43左右,電力消費彈性系數0.93左右。
控制能源消費。能源消費總量38.8億噸標準煤左右,增長3.2%;用電量5.72萬億千瓦時,增長7%;煤炭消費量38億噸,增長1.6%;石油表觀消費量5.1億噸,增長1.8%;天然氣表觀消費量1930億立方米,增長14.5%。
優化能源結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0.7%,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2.7%。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5%,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65%以下。
保障能源供應。能源生產總量35.4億噸標準煤,增長4.3%。其中,煤炭生產25億噸標準煤,增長2.7%;原油生產2.1億噸,增長0.5%;天然氣生產1310億立方米,增長12%;非化石能源發電量1.3萬億千瓦時,增長11.8%。
為實現上述目標,2014年要重點做好以下10個方面工作:
(一)轉變能源消費方式,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
以提高能源效率為主線,保障合理用能,鼓勵節約用能,控制過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2014年,單位GDP能耗比去年下降3.9%左右。
推行"一掛雙控"措施。"一掛",就是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雙控",就是對高耗能產業和過剩產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能源消費總量只減不增;對其他產業按平均先進能效標準實行能耗強度約束,現有產能能效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先進能效標準,促進優勝劣汰。
推行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在能源資源豐富的西部地區,根據水資源和生態承載能力,在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的條件下,合理增強能源開發力度,加大跨區調出能力。合理控制中部地區能源開發強度。大力優化東部地區能源開發利用結構,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過快增長。
實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堅持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指導各地編制和落實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地區目標落實到位。
(二)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促進能源結構優化。
以大氣污染防治為契機,加快淘汰能源行業落后產能,著力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比重。2014年,京津冀魯分別削減原煤消費300萬噸、200萬噸、800萬噸和400萬噸,合計1700萬噸;全國淘汰煤炭落后產能3000萬噸,關停小火電機組200萬千瓦;力爭實現煤電脫硫比重接近100%,火電脫硝比重達到70%。
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年度重點任務。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聯防聯控,制訂出臺重點省區市能源保障方案,抓好增供外來電力、保障天然氣供應、提前供應國V油品等重大項目落地,優化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和空間布局,促進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
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出臺并組織實施煤炭減量替代方案。研究制訂商品煤質量國家標準,發布煤炭質量管理辦法。提高煤炭洗選加工比例。完善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政策,鼓勵優質煤炭進口,限制高灰、高硫劣質煤炭進口。轉變農村用煤方式,逐步降低分散用煤比例。2014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嚴格控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煤電項目。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改建為大容量燃煤機組。
有序實施"煤改氣"。在落實氣源、簽訂供氣合同的地區,有序推進"煤改氣",避免一哄而上和供需嚴重失衡。
加快推進油品質量升級。出臺成品油質量升級行動計劃(2014 ~ 2017),大力推進煉油企業升級改造和先進產能布局,確保2015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供應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國供應。
提高天然氣供氣保障能力。結合各省區市天然氣需求情況,制訂天然氣中長期供應計劃。增加常規天然氣生產供應,加快開發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天然氣,推進煤制氣產業科學有序發展。加快推進輸氣管道、儲氣設施和LNG接收站項目建設。完善天然氣利用政策,加強需求側管理,制訂有序用氣方案和應急預案。
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和節能減排工作力度。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和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加快關閉其中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隱患嚴重的煤礦,繼續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2014年,全國淘汰煤炭落后產能3000萬噸,煤礦企業數量減少到5500家以內。完善火電淘汰落后產能和"上大壓小"后續政策,更多運用市場手段,促進落后火電機組自然淘汰。科學安排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加大節能減排監管力度,確保相關設施穩定、達標運行。2015年前,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燃煤電廠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三)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促進能源綠色發展。
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相結合,穩步推進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安全高效發展核電。2014年,新核準水電裝機2000萬千瓦,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電裝機864萬千瓦。
積極開發水電。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瀾滄江、大渡河、雅礱江等大型水電基地建設,抓緊外送輸電工程建設。研究制訂抽水蓄能發展政策,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運行管理。研究優化流域水電站運行管理,提高水能資源梯級利用效能。推動完善水電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探索移民土地補償費用入股和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研究制定龍頭水庫征地補償機制和利益共享機制。
有序發展風電。制訂、完善并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全額保障性收購等管理辦法,逐步降低風電成本,力爭2020年前實現與火電平價。下達"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優化風電開發布局,加快東中部和南方地區風能資源開發。制訂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風電開發秩序,保障工程建設質量。有序推進哈密、承德二期、烏蘭察布、錫林郭勒、涼山等大型風電基地及配套電網工程建設,合理確定風電消納范圍,開展風火打捆外送示范,緩解非正常棄風限電問題。穩步發展海上風電。
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強光伏發電并網服務、保障性收購等全過程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重點推進北京海淀區等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適時召開現場會,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業、觀光農業、居民住宅等領域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協調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做好項目建設、并網接入和金融支持等配套服務。探索形成符合實際的分布式光伏商業模式,逐步降低發電成本,力爭2020年光伏發電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
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供熱示范工程建設,適時召開現場會,大力推廣生物質能和地熱能在民用和工業供熱中的應用,鼓勵生物質熱電聯產,在資源條件具備的區域優先使用地熱能供熱。年內新增生物質能民用供熱面積800萬平方米,新增生物質能工業供熱折合100萬噸標準煤,新增地熱供暖面積1億平方米。加快非糧燃料乙醇試點、生物柴油和航空渦輪生物燃料產業化示范。
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強在運核電站安全管理,確保核電站安全運行。推動AP1000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設。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審批,穩步推進沿海地區核電建設,做好內陸地區核電廠址保護。加快推進國內自主技術研發和工程驗證,重點做好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重大科技專項示范工程建設,加快融合技術的論證,避免多種堆型重復建設。
(四)加快石油天然氣發展,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常規非常規并舉、陸上海上并重的方針,加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提升油氣自給能力。2014年,國內原油產量達到2.1億噸,天然氣(不含煤制氣)產量達到1310億立方米,其中頁巖氣產量15億立方米、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量180億立方米。
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做好深層、近海和深水油氣田勘探,以松遼、渤海灣、鄂爾多斯、西北、四川和海上6大油氣生產基地為重點,切實提高油氣資源探明率和采收率,努力實現增儲上產。推動出臺差別化的財稅政策,鼓勵老油田和低品位油氣資源開發。
著力突破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和海洋油氣資源開發。總結推廣中石化涪陵國家級示范區經驗,加快國家級頁巖氣示范區建設,力爭在川渝地區加快勘探開發步伐,在湘鄂、云貴和蘇皖等地區取得新突破。加快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新疆等地區煤層氣勘查開發。按照"以近養遠、遠近結合"的發展模式,積極推進南海、東海油氣資源開發。
穩妥推進煤制油氣產業示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按照最嚴格的能效和環保標準,積極穩妥推進煤制氣、煤制油產業化示范,鼓勵煤炭分質利用,促進自主技術研發應用和裝備國產化。
加快油氣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動西氣東輸三線、陜京四線、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慶鐵四線等油氣管道建設。完善天然氣輸配管網,大力推動LNG接收站及應急調峰儲氣設施建設。
積極推進石油和天然氣期貨貿易。加快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建設,搭建油氣現貨和期貨交易平臺,打造亞太地區油氣交易中心,探索天然氣國際貿易人民幣計價和結算。
(五)優化布局,推進煤炭煤電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設。
按照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原則,重點建設14個大型煤炭基地、9個大型煤電基地、12條"西電東送"輸電通道,優化能源發展空間布局,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2014年,煤炭基地產量34.6億噸,占全國的91.1%;煤電基地開工和啟動前期工作規模7000萬千瓦,占全國煤電總裝機比重8%。
加強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按照優化結構、扶強限劣,綜合施策、挖潛增效,分質利用、抓好示范的方針,推進神東、陜北、蒙東、寧東、新疆、云貴等14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加強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發揮礦區總體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規范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秩序,穩步推進大中型現代化煤礦項目前期工作和核準工作;以大型煤炭企業為主體,推進煤炭安全綠色開采,推廣煤礦充填開采技術;加快煤礦瓦斯規模化抽采利用礦區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提高瓦斯利用水平;穩步推進煤炭深加工產業升級示范,促進煤炭資源高效清潔轉化和綜合利用。
加快重點煤電基地和輸電通道建設。加強科學規劃布局,加強重大煤電基地建設,加強電力通道建設,提高"西電東送"能力,提高電力優化配置水平,提高節能減排效率。出臺煤電基地科學開發指導意見,在新疆、內蒙古、山西、寧夏等煤炭資源富集地區,按照最先進的節能節水環保標準,建設大型燃煤電站(群)。推進鄂爾多斯、錫盟、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寧東、哈密、準東等9個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千萬千瓦級現代化大型煤電基地。鼓勵低熱值煤發電。加大西電東送力度,加快推進鄂爾多斯、山西、錫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華北、華中、華東地區輸電通道建設,規劃建設蒙西~天津南、錫盟~山東、錫盟~江蘇、寧東~浙江、準東~華東等12條電力外輸通道,提高跨省區電力輸送能力。
(六)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堅持自主創新,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以能源重大工程為載體,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建立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能源裝備國產化,打造能源科技裝備"升級版"。
抓好重大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專項。充分發揮國家能源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骨干作用,重點推進非常規油氣、深水油氣、先進核電、新能源、700℃超超臨界燃煤發電、符合燃機排放標準的燃煤發電、煤炭深加工、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智能電網、分布式能源、大容量儲能、高效節能、新材料等重大技術研究。啟動并抓好25項國家能源重大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專項,力爭深海油氣、致密油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新一代核能等核心技術取得新突破。
依托重大工程推動關鍵裝備國產化。重點推動頁巖氣和煤層氣勘探開發、海洋油氣開發、天然氣液化和接收、核電、抽水蓄能等重大裝備國產化。推進大型燃氣輪機自主研發,加快高溫部件研制和驗證平臺建設。制訂出臺促進能源裝備制造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能源企業及能源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平臺建設,推進能源裝備國產化,提升能源裝備自主化水平,形成有國際競爭力的能源裝備工業體系,積極支持能源裝備企業"走出去"。
加強能源行業標準制訂和管理。有序推進環境和安全類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完善和標準制修訂。成立海洋深水石油工程等新興重點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七)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
全面落實中央領導高訪成果。積極推動中俄天然氣談判。加快推進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項目。推進俄羅斯亞馬爾液化天然氣項目、天津煉廠項目合作建設。
鞏固深化能源國際合作重大關系。充分發揮能源國際合作機制的作用,利用高層互訪,重點鞏固加強中俄(羅斯)、中哈(薩克斯坦)、中土(庫曼斯坦)、中烏(茲別克斯坦)等10個重要能源合作關系,鞏固和擴大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氣運輸通道建設,切實推動油氣、煤炭等能源資源引進。加快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中印緬孟經濟走廊和中巴經濟走廊建設,以能源合作為主線,帶動上下游產業、工程建設、技術裝備和相關服務業發展。
推動能源企業"走出去"。推動委內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國頁巖油氣、巴西深海鹽下油等合作項目順利實施。加快煤炭、電力、新能源等領域國際合作,推動煤炭裝備、新能源裝備、電工電氣、壩工技術等技術裝備出口和工程承包。
增強全球能源治理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加強全球能源治理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增強國際能源交流的前瞻性和針對性。建立和鞏固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國際能源署等機構的溝通協作,積極參與G20、國際能源論壇、國際可再生能源署、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機制,廣泛參與國際能源事務和規則制定。
(八)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
以逐步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以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產生活用能需要。
加強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實施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三年行動計劃,確保年內全部建成無電地區光伏獨立供電工程,基本完成電網延伸工程建設任務,解決100萬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
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加大城市配網建設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力度,提高配網在電網投資中的比重。加強電網安全運行和應急管理,提高電網供電可靠率和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促進電網提高供電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可靠用電、放心用電、滿意用電。
提高民用天然氣供應保障水平。加快天然氣輸配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擴大天然氣供應覆蓋面,優先保障民生用氣,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2014年,全國用氣人口達到2.5億。
積極推進"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綠色能源縣建設,因地制宜、科學布局城鎮液化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光伏發電、地熱能和生物質能供熱,促進城鄉供能用能清潔化,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供能源保障。
(九)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強化能源監管。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研究擬訂全面深化能源領域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領域體制機制創新,為能源科學發展提供保障。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繼續清理和修訂能源領域阻礙民間投資的法規文件,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政策,積極為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創造制度條件。推出一批有利于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的煤炭深加工、新能源、生物液體燃料等示范項目,積極探索民間資本參與配電網、購售電、油氣勘探開采及進出口、天然氣管網等業務的有效途徑。
進一步深化電力改革。推動盡快出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積極支持在內蒙古、云南等地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積極推進電能直接交易和售電側改革。推動探索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發展的靈活電價機制。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加快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制機制。
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改革。認真研究油氣領域改革方案,促進天然氣管網公平接入和開放,推動完善油氣價格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推動油氣勘探、開發、進口等環節的市場化改革,建立規范有序、公平合理的市場準入機制。
加快煤炭改革。推動煤炭稅費綜合改革,以清費立稅為主線,清理整頓涉煤收費基金,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修訂《煤炭產業政策》。實施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告制度,促進煤炭產業平穩運行。推進煤炭市場建設,探索創新煤炭市場監管機制,推動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
加強能源市場監管。加強能源相關法律法規、規劃、政策、標準、項目落實情況監管,確保行業規范有序發展。加強對電網、油氣管網等壟斷環節監管,確保準入公平、并網公平、交易公平、價格合理、結算及時。加強能源項目核準事后監管。加強電力普遍服務監管,提高用電服務質量。加強監管執法能力和制度建設,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加強能源安全監管。認真落實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青島黃島事故教訓,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健全能源安全監管工作機制,落實能源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做好供電供熱安全、國家石油儲備庫安全、核電站并網和應急管理、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煤礦建設生產、煤礦瓦斯防治、能源企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等監管和大檢查工作。強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危險源管控,突出抓好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要部位隱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十)加強能源行業管理,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
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創新能源管理方式,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監管與服務,切實提高能源管理效能。
推進能源法制建設。推進《電力法》修訂。推動出臺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核電管理條例、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配套辦法。研究擬訂能源監管條例,健全能源監管規章制度。推進能源執法體系和執法能力建設。
強化戰略規劃政策引導。出臺國家能源戰略行動計劃等重大能源戰略規劃,啟動能源"十三五"規劃前期研究和編制工作,擬定實施能源發展年度計劃,加強能源政策研究,完善重大能源產業政策。
創新審批(核準)備案機制。創新能源項目管理方式,更多地通過規劃、計劃、政策和監管"四位一體"實施項目管理。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凡是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到地方,凡是能交給市場的一律交給市場。落實《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對于保留的審批、核準、備案事項,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程序,簡化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建立網上公示和審批制度,加快推進陽光審批、限時辦結,提高服務效率和透明度。
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從能源保障的大局出發,緊密結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針對能源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主動、有效地為地方分憂解難。充分發揮對口服務聯系能源資源大省工作機制和對口服務地方能源工作聯絡員機制的作用,及時了解和合理解決有關訴求,落實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促進東、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充分發揮煤炭、電力、油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電、"走出去"、科技創新等7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機制的作用,每季度召開座談會,通過形勢分析、對策研究,及時幫助企業把握機遇、應對挑戰、化解難題,在市場競爭中做強做大。
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和預警。加強能源行業統計能力建設,研究制訂能源行業統計規范,完善能源統計監測預警機制,啟動實施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加快推進全國能源統計監測信息系統建設,為能源科學發展提供決策支撐。
同志們,今年的能源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敢有作為,善有作為,奮力推動能源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