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電力市場主要由電網公司進行電量的統購統銷,而《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對電力市場改革后的具體形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電力市場由中長期和現貨市場構成,具有分散式和集中式兩種模式,分為區域和省(區、市)電力市場,市場之間不分級別。這完全打破了目前我國電力市場的交易模式,為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提供了條件。而且,電力市場的交易模式更加多樣,交易類型更加豐富,交易區域更加廣泛,使得競爭更加充分,能夠更好地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同時又能通過建立完善的市場體系來平抑電力的價格波動,保持市場的穩定運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