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烏海市政府獲悉,日前,該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煤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為煤炭企業減輕負擔。 《意見》從今年8月31日起執行,至12月31日止。
《意見》指出,根據自治區要求和標準,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對煤炭生產企業暫停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煤礦維簡費,將現行煤管費征收標準調減為3.1元/ 噸;繼續暫停收取烏海市重點煤焦一體化、煤電化一體化企業配套地方煤礦的安全生產保證金;鼓勵煤炭生產企業積極處理煤矸石,對所產煤矸石數量、質量進行實 測,按照生產、利用雙方簽訂并履行的購銷合同,實行專用煤矸石票“一票制”管理,不收取任何費用;煤監、煤炭、環保等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企業辦理、完善相 關手續和證照,力爭在3至5個月內完成。
《意見》明確,鼓勵煤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實現產業升級和延伸,加快煤炭就地轉化增值,鼓勵煤炭、電力、化工、冶金企業進行整合重組,形成產業鏈競爭優 勢,鼓勵煤電聯營、煤炭企業與電力、冶金、焦化等重點用戶建立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就近用煤,節省運力和成本,鼓勵地方煤炭生產加工企業并購市外 煤炭資源,同時積極吸引市外煤炭生產企業參與烏海市煤炭加工企業整合重組;鼓勵企業外調煤炭,凡調入烏海市境內的煤炭,一律不收取煤管費,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周邊鐵路局的溝通協作配合,主動幫助企業增加煤炭產品鐵路發運量;調整充實市能源協會力量,發揮行業自律和市場配置等功能,提高煤焦行業整體抗市場風險能力。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