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安全管理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2024年·上半年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共發生天然氣事故86起,共造成11人死亡、50人受傷,其中管網事故達64起。
眼下是冬季用氣高峰期,該如何切斷引發事故的導火索?“新華視點”記者進行了調查。
11月8日,安徽省銅陵市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工作人員在巡查燃氣安全。新華社記者 劉軍喜 攝管線風險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3年,全國共發生室外燃氣管線事故1000余起。今年以來,數起燃氣安全事件也給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帶來威脅。11月4日,遼寧大連發生燃氣閃爆事件,造成1人受傷。3月13日,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鎮發生燃氣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傷。
針對餐飲店鋪等燃氣高頻使用場所,各地采取報警裝置更新、強化專項整治等舉措,有效降低了事故發生率。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燃氣工商用戶事故數量同比下降超過六成。
《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2024年·上半年報告)》顯示,地下燃氣管網事故具有泄漏量大、易擴散、易引發爆炸等特點,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事故。業內人士表示,第三方施工破壞、管道老化腐蝕、地面下沉等多重因素,均可能造成管網受損或燃氣泄漏,一旦滿足爆燃條件,極易引發事故。
對燃氣管網的破壞也曾見諸報端。比如,河北衡水市安平縣一小區商鋪爆炸,事故原因是自來水公司二次管網改造施工中頂破天然氣管道;廣州市一小區因排水管網施工挖穿燃氣管道,導致燃氣泄漏。
記者梳理發現,2023年以來,北京、廣東、河北、陜西、江蘇、安徽、甘肅等地均通報了相關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燃氣管道破壞事故發生在居民小區,安全隱患巨大。
圍繞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進行的排查治理力度不斷加強,為何燃氣管線事故仍一再發生?
在各地相關通報中,“隨意改變施工范圍”“為趕工期冒險違法施工”等問題頻頻出現。
在去年11月廣州市城管部門通報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施工單位在未對施工區域的地下管線進行探明、未落實開挖地下管線相關保護控制措施、未提前通知燃氣企業人員監護的情況下,擅自在燃氣管道保護范圍內使用大型挖機進行施工作業,導致燃氣管道受損泄漏。
廣州燃氣行業一位業內人士說,項目管理人員大都清楚有燃氣管道,但工程經層層轉包后,具體施工人員就往往搞不清楚了。“有時工人違規使用挖掘機,帶來很大風險。”
對違法違規施工行為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形成威懾,也是野蠻施工禁而不絕的原因之一。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記者梳理發現,在實際操作中,處罰多以行政罰款為主,且很少頂格,追究刑責的更少。
在2023年11月9日的一起事故中,廣州一施工單位將燃氣管開挖裸露懸空,雨水井離燃氣管線間距也嚴重不符合規范,處罰結果僅是“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一位鄉鎮燃氣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后,按規定應處罰款,然而,“事后往往并沒有人執行,施工企業也不當回事,很多施工方施工前不和我們對接,出了事才來找我們。”
有受訪者表示,管道埋于地下,事故往往具備隱蔽性、延時性、突發性等特點,難以通過常規檢測方式第一時間發現泄漏。
燃氣安全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多位受訪人士指出,針對第三方施工存在的突出問題,需綜合施策,從協同共治、依法保障、從嚴追責、智慧監管等方面共同發力。
在今年3月份的一份報告中,中國城市燃氣協會、中國測繪學會地下管線專業委員會建議加快地下管線安全保護管理立法工作,盡早出臺地下管線檢測、保護、實施等相關法律,建立標準化、清單式、全閉環的管理細則,界定管線主體的相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明確第三方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與此同時,加大處罰力度也成為一些地方提升震懾力的選擇。在深圳市福田區一宗燃氣管道破損導致燃氣泄漏的事件中,現場施工隊工頭吳某、工人吳某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近期公布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提出,強化燃氣泄漏智能化監控,嚴格落實管道安全監管巡查責任,切實提高燃氣、供熱安全管理水平。
記者采訪了解到,多地在推動燃氣管網智能化監管方面均有布局,如建立生產信息系統平臺,為燃氣管道鋪設感知系統,以便及時感知施工配合情況,通過加強對施工配合、過程控制的審核和檢查,確保安全監管措施落實到位。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下空間工程系副教授曾聰等專家認為,從長遠看,還要進一步深化城市規劃與管網基礎設施的整合融合優化,建立數智化管網管理系統,形成完善的基于城市市政管網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建設和運維體系。(記者毛鑫、侯文坤、郭方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