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廣東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印發《江門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標志著江門市在推動分布式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探索新型發展模式的目標。江門市將創新“光伏+”應用模式,開展包括“源網荷儲”“光伏+綠電”“光伏+低碳”在內的新應用探索研究。特別是在工業用電負荷大且分布式光伏開發條件優越的園區,將探索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以實現更高效、更環保的電力供應。同時,以縣域為單位,開展“分布式光伏+儲能”應用試點,旨在減輕電網的消納負擔,并促進新型儲能產業的蓬勃發展。此外,方案還鼓勵光伏項目開發光伏碳匯,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以及探索建設虛擬電廠,以更好地連接電力交易市場,提升電力系統的調峰調頻能力。
在政策支持方面,《實施方案》也給出了具體舉措。電價上,分布式光伏項目的上網電價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支持項目參與綠電綠證交易,以獲得更多收益。稅收方面,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項目將享受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同時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還將免收多項政府性基金。金融方面,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分布式光伏開發的信貸支持,并推廣光伏金融產品的市場應用。此外,分布式光伏發電電量消費將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為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為了提升消納能力,《實施方案》還強調分布式光伏應原則上就近消納,并鼓勵各類園區和工商業企業光伏發電自發自用。各縣(市、區)將綜合考慮本地區電網的承載及消納能力,平衡好項目準入與區域電力的關系。同時,發改部門與供電部門將加強光伏項目備案信息的互通共享,供電部門也將結合新型電力系統的構建需求,將支持分布式光伏發展納入電網建設規劃,并適度超前謀劃建設相關電網工程。通過配變增容、新增布點等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的接入需求,并在分布式光伏密集開發區域推行“集中匯流”接網模式,以進一步提高接網消納能力。此外,還將加快光伏儲能設施的建設,鼓勵光伏電站合理配置儲能系統,為電力系統提供容量支撐及一定的調峰能力。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