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減碳目標的共同實現,要靠各國攜手共進。評估不同消費主體引發的碳排放動態,更有利于明晰生產者與消費者碳排放責任歸屬。近日,中國科學院發布《消費端碳排放研究報告(2024)》(以下簡稱《研究報告》)。《研究報告》顯示,1990—2019年間,主要發達國家消費端碳排放普遍高于生產端碳排放,中國出口貿易隱含碳強度降低超八成。
《研究報告》評估了主要發達國家和主要發展中國家等不同消費主體引發的碳排放動態,刻畫了經濟活動中的碳足跡,為全球減排和氣候變化治理提供科學支撐。當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消費端碳排放差異顯著,專家呼吁統籌生產端和消費端,構建更為科學合理的核算體系,更科學地分配全球減碳責任。
碳排放核算是國際氣候履約的重要依據,是國際碳定價的重要基礎。碳核算方法基于不同的排放視角,主要分為生產端和消費端兩類。“生產和消費是經濟活動的兩個方面,消費端碳核算除考慮生產過程的碳排放以外,還包括運輸、使用、處置和回收以及貿易活動等各個環節,因此更為科學全面。”中國科學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院長魏偉研究員說。
《研究報告》指出,1990—2019年間,主要發達國家消費端碳排放普遍高于生產端碳排放,主要發展中國家則與之相反。以發展中國家為主的非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地區生產端碳排放始終大于消費端碳排放,差值從1990年的14.7億噸逐漸擴大到2019年的41.7億噸。
《研究報告》還顯示,1990—2019年間,中國消費端碳排放長期低于生產端碳排放,生產端和消費端碳排放差值由1990年的7.0億噸增加到2019年的18.0億噸。
1990—2019年間,中國出口貿易隱含碳強度降低了83.3%,為全球提供更多的綠色低碳產品。2021年,中國因鋼鐵原材料產品貿易為其他國家承擔的二氧化碳凈排放量達1.0億噸,因光伏產品貿易為其他國家承擔的二氧化碳凈排放量達2.5億噸。
《研究報告》建議,進一步加強消費端核算方法學研究,擴展研究產品的覆蓋度,構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全口徑碳核算技術體系,以期獲得更加深入、精確和全面的核算結果,更好地為全球減排和氣候變化治理提供科學依據。此外,全球要切實踐行共同但有區別的減碳責任,加強南北合作,推動全球技術進步,共同應對人類挑戰。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