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實施意見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蓋全省各領域、各環節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取得顯著進展。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秸稈等大宗固體廢棄物年利用量達到4000萬噸,新增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主要再生資源年利用量達到600萬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年產值達到250億元。蘭州市建成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創建城市。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9日
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實施意見
為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號)有關要求,加快我省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提升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美麗甘肅建設步伐,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三新一高”總要求,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以廢棄物精細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為路徑,覆蓋生產生活各領域,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覆蓋全面、運轉高效、規范有序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為高質量發展厚植綠色低碳根基,構建美麗甘肅建設新格局,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甘肅實踐新篇章。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蓋全省各領域、各環節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取得顯著進展。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秸稈等大宗固體廢棄物年利用量達到4000萬噸,新增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主要再生資源年利用量達到600萬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年產值達到250億元。蘭州市建成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創建城市。
到2030年,全省建成覆蓋全面、運轉高效、規范有序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各類廢棄物資源價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給中的占比進一步提升,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規模顯著提升,廢棄物循環利用水平總體居于全國前列。
二、大力推進生產領域廢棄物循環利用
(三)提升工業廢棄物精細管理水平。依托省內資源型企業,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為重點,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壓實廢棄物產生單位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作用,倒逼企業落實廢棄物利用責任。指導企業做好固體廢棄物分類收集、分類貯存,防范混堆混排,為資源循環利用預留條件。全面摸底排查省內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堆存場,實施分級分類整改。加大工業廢水回用力度,完善工業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加大復雜難用工業固體廢棄物規模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力度,鼓勵廢棄物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開展點對點定向合作。
(四)加強農業廢棄物收集利用。加快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支持養殖場(戶)建設畜禽糞污集中收集處理、沼渣沼液貯存利用等配套設施,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堅持農用優先,積極推進秸稈飼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勵發展以秸稈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包裝材料、工藝品等產品,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秸稈利用格局。加快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引導秸稈產出大戶就地收貯,培育收儲運第三方服務主體。積極發揮供銷合作系統回收網絡作用,指導市州加強農膜、農藥與肥料包裝、農產品包裝、農機具、漁網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
(五)穩步推進廢舊裝備再制造。加快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文化辦公設備等領域再制造產業發展。充分發揮蘭州西北中心區域優勢,探索在盾構機、航空發動機、工業機器人、智能集成等新領域有序開展高端裝備再制造。結合工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制造,推廣應用無損檢測、激光熔覆、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關鍵技術。在售后維修、保險、租賃等領域推廣再制造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文辦設備等。
三、加快完善生活服務領域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
(六)強化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加強建筑垃圾堆存、中轉和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建筑垃圾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應用,支持將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環境治理、燒結制品及回填等領域。培育支持一批龍頭企業,推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業規范化建設,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與推廣綠色建材、模塊化構件相結合,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項目建設。
(七)加強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體系,落實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企業建設規范化的回收服務網點。加強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與梯次利用成套化先進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嚴格落實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國家和行業標準,開展質量認證。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骨干企業,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發展。開展清理廢舊動力電池“作坊式回收”聯合專項檢查行動。
(八)推動廢舊物資回收專業化。鼓勵各市州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授權專業化企業開展廢舊物資回收業務,實行規模化、規范化運營。引導回收企業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產品相關標準要求,提升廢舊物資回收環節預處理能力。培育多元化回收主體,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鼓勵回收企業與物業企業、環衛單位、利用企業等單位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暢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規范有序的回收利用產業鏈條。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動互聯網媒介,實現網上預約、上門回收。支持回收企業構建全鏈條業務信息平臺和回收追溯系統。
(九)加強再生資源高效利用。依托蘭州紅古“城市礦產”示范基地、蘭州市和平涼市崆峒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酒泉市、白銀市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積極打造區域性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和交易中心。鼓勵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等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產業鏈合理延伸。推動蘭州紅古“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等現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項目提質改造,開展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提高機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
(十)加強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指導市州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在生活垃圾分類中不斷提高廢玻璃、低值廢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類準確率。支持各地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鼓勵各地探索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推進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實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補貼政策。
(十一)豐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勵“互聯網+二手”模式發展,鼓勵建設集中規范的“跳蚤市場”,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鼓勵人口大于50萬的縣(區市)建設集中規范的車輛、家電、手機、家具、服裝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和交易專區。積極落實國家和省上二手商品交易規則,推動二手商品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交易平臺、銷售者、消費者、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共享。積極落實二手商品鑒定、評估、分級等相關標準,完善二手商品評估鑒定行業人才培養和管理機制,培育權威的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落實計算機類、通訊類和消費類電子產品信息清除標準規范。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依法保護知識產權,規范二手商品轉售、翻新等涉及規程標準、知識產權的相關服務。
四、全面拓展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規模
(十二)推進廢棄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持續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廢棄油脂等廚余垃圾能源化、資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進農林生物質能源化開發利用,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利用。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和安全標準,且技術可行、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協同處置部分固體廢棄物。
(十三)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積極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加快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改造,促進企業、園區、行業間鏈接共生、原料互供、資源共享。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結果應用。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進重點行業生產過程中廢氣回收和資源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及固碳技術模式探索應用。推廣種養結合、農牧結合等循環型農業生產模式。
(十四)推動新能源等新型固廢綜合利用。加快推進廢舊光伏組件、風電葉片等新興固廢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加大綜合利用成套技術設備研發推廣力度,探索新興固廢綜合利用技術路線。推行風光發電行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明確設計、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產業鏈上下游各環節企業責任,構建閉環管理體系。推進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廢棄物循環利用。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范和回收利用處置規定,嚴格執行收集、貯存、運輸和利用處置過程技術和污染控制國家標準,有效降低非法收集處置的環境污染風險。
(十五)培育行業骨干企業。支持國有資本積極布局廢棄物循環利用領域,發展壯大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打造全省綠色低碳領域龍頭企業。引導中小企業聚焦主業提升專業化能力,培育一批技術裝備先進、管理運營規范、創新能力突出、引領帶動力強的行業骨干企業。鼓勵蘭白城市群、酒嘉地區、金武地區、平慶地區、關中平原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區域廢棄物協同利用機制,支持布局建設一批區域性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支持省內資源循環利用企業“走出去”。
五、完善政策機制
(十六)加強要素保障。各地區要將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等廢舊物資回收網絡相關建設用地納入相關規劃,并將其作為城市配套的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對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基地、二手交易市場的用地支持。結合農村實際,在人口較多的鄉鎮規劃布局農村廢舊物資回收利用設施。保障廢舊物資回收車輛合理路權,對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予以支持和規范。
(十七)加大投資財稅金融價格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或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加強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建設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依法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廢棄物循環利用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投融資力度,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廢棄物循環利用。落實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專項政策,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積極采購再生資源產品。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
(十八)完善科技創新機制。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全面執行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目錄。鼓勵各地組織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推廣對接、交流培訓,推動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將廢棄物循環利用關鍵工藝技術裝備研發納入省級重點研發計劃相關重點專項支持范圍。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
(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機制。嚴格執行再生材料標準體系。組織開展重點再生材料碳足跡核算標準與方法研究。落實國家政府綠色采購需求標準,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再生材料和產品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開展再生材料應用升級行動,引導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等生產企業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
(二十)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加強對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廢舊輪胎、廢舊紡織品、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廢舊物資回收加工利用行業的規范管理。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行業的環境監管,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源頭管控和規范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嚴厲打擊再生資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偽劣、詐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計算機類、通訊類和消費類電子產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監管,防范用戶信息恢復泄露及惡意散播。
六、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全面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根本保證,切實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省發展改革委要強化統籌協調,加強支持引導,及時評估本意見實施情況,會同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等有關部門以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城市、“無廢城市”為主體,適時探索開展城市資源循環利用成效評價,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舉措、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二十二)強化宣傳引導。將循環經濟知識理念納入有關教育培訓體系。在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全國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積極組織省內新聞媒體挖掘我省廢棄物循環利用典型案例,大力宣傳廢棄物循環利用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二十三)深入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內外在廢棄物循環利用領域的政策溝通、技術交流、項目合作、人才培訓等,切實提高我省推動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