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截至2月9日,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已全部向社會公開。截至2022年底,整改方案明確的2164項整改任務已完成近60%。
督察整改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環節,是檢驗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志。2019年至2022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分六批完成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個國務院部門和6家中央企業的督察。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有關要求,被督察對象通過省級黨報、電視臺、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便于人民群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公開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蘇、內蒙古、西藏3省(區)公開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會公開。
據介紹,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確整改任務2164項,根據調度情況,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項,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務正在積極有序推進。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