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烏茲別克斯坦媒體報道,該國總統近日簽署了一項決議,加快采取措施,提高經濟和社會領域的能源效率,實施節能技術,發展可再生能源。
根據決議,在私人住宅可安裝光伏電站(平均2KW)以及太陽能熱水器(平均200升)。
從2020年1月起,個人購買光伏電站、太陽能熱水器將給予成本30%的補償,但不得超過:
光伏電站-300萬蘇姆(新能情報局注:烏茲別克斯坦貨幣,300萬蘇姆約合2286元)
太陽能熱水器-150萬蘇姆
同時根據決議,自2019年9月1日起,禁止向烏茲別克斯坦境內進口舊的發電設備、電動機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