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第二十屆中國分布式能源國際論壇”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開,本次大會由由中國能源研究會指導,中國能源研究會分布式能源專委會、中國能源網主辦。會上,博眾智合(Agora)能源轉型中國電力項目主任尹明做了主題為《對新形勢下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思考》的報告。
以下內容根據論壇演講實錄進行整理。
我的報告分為三部分:首先概述當前的新形勢;其次,分享我對分布式光伏市場化發展的個人見解;最后,提出幾點相關思考。
第一,目前新能源發展已步入新階段,光伏與風電裝機已超過水電,成為中國電力系統中第二、三大電源,電源結構快速綠色化、低碳化。自2021年起,分布式光伏在年新增裝機規模中,占比超20%,在2023年底的,全國裝機占比接近9%。
第二,分布式光伏進入源網關系深度調整期,核心問題為新形勢下源網關系問題。“四可”要求以及“無源變有源”現象,均體現了當前分布式光伏面臨的新形勢與新挑戰。在東部一些省份電源結構中,分布式光伏裝機占比甚至超過了20%,電網承載力面臨考驗。
第三,分布式光伏因場景多樣、投資靈活等優勢受到用戶歡迎,但也帶來了諸多管理新課題。
第四,市場化成為重要趨勢,分布式光伏發展面臨監管、規劃和市場等問題。
新形勢下,需要對分布式光伏需深化認識并,細化管理。我提出“五位一體”認識論:其定位是電源還是負荷?建設目的是自用還是出售?價值導向是賺錢還是用于省錢?項目模式是單體還是聚合式?以及是否需要承擔系統與市場責任?這些都是需要我們重新思考的問題。
未來分布式光伏發展是有跡可循的。從定位上來看,自然人戶用及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靈活,可視為電源或負荷;一般工商業則更多定位負荷,側重自我消納。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更傾向負荷,而非傳統意義上的電源。
從這個定位我們可以看出其思路就是管大放小,提高分散性,減輕電網的承載壓力。從范圍來看,自然人的戶用和非自然人戶用靈活自用或他用,一般工商業自用為主,大型工商業強調自用。現在的政策更傾向于提高自用占比,回歸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納特征,減輕電網的調配壓力。從價值來看,這兩類均兼顧賺錢和省錢,一般工商業兼顧以省錢為主,賺錢為輔,但是大型工商業更加側重省錢,用于優化企業自身用能,節省電費支出。
從模式上,自然人戶用為單體形式,其余為單體或者聚合模式,旨在挖掘調節潛力,提升系統靈活性。從責任上,自然人戶用全豁免,其余需承擔相應責任。其發展旨在改善源網關系,強化責任分攤,提升系統可靠性和市場公平性。
以上是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的個人解讀。
幾點思考如下:當前階段,分布式光伏面臨的關鍵問題究竟是開發、消納還是電價問題?采用“管大放小”的監管思路是否為最優選擇?對于大型工商業分布式項目,應如何實施有效管理?如何使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模式與電網基礎設施調控體系、交易體系相適應、相匹配?
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然而,我認為,鑒于中國分布式能源發展的當前階段,已經不可能簡單照搬國外的經驗了?,F在我們需要做的是,針對自身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加強縣域、市域電力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做實縣域、市域電力調控體系,建立適應分布式新能源交易的市場體系,促進微配主網協同發展,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成效顯著且成本最低的電力轉型之路。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