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于近日印發《關于2017年建設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指出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共計建設8-10GW,每個基地本期建設規模不小于500MW,最大1GW。已建成未驗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縣)級區域不安排新建基地。每個省(區、市)可申報3個基地,總規模不超過2GW。2016年光伏發電未達到最低保障小時數的省(區、市)不得申請。
通知要求,在2015年“領跑者”指標的基礎上,根據產業技術提高水平提高2017年“領跑者”技術。多晶硅電池和組件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9.5%和17%以上,單晶硅電池和組件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1%和18%以上。
通知還強調,每個基地建設規模確定為500MW,在2-3年內建成,第一年內建成規模不少于建設總規模的10%且不超過30%,在三年內全部建成并促進相應前沿技術產業化。
各單位需在5月25日之前將意見反饋到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