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得益于國家政策支持,我國新能源產業高速發展。光伏發電作為多能源互聯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安全運行越來越重要,直接關系著國家電力可靠供應與能源安全。因此國家電力系統對光伏接入電網和二次防護制定了一系列標準和規范。早在2014年,發改委就頒布了《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14 號令),其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光伏電站生產控制大區中除安全接入區外,禁止使用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設備。”
違規使用無線通訊 電站安全令人堪憂
盡管14號令出臺已有兩年多,筆者調查后發現,仍然有不少光伏電站在生產控制大區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無線通訊,致使電站安全得不到保障,電站故障頻發。僅今年1月-10月,山東某使用無線通訊的光伏電站重要告警記錄多達5633條,其中通訊故障占比竟超50%。無獨有偶,同樣的問題在青海、內蒙古等多個西北地區光伏電站都有出現。因違規使用無線通訊所引發的電力系統安全問題l令人堪憂。
無線通訊因其開放性,無法與外界其他網絡物理隔離,易受外界干擾,黑客可以在任何一個角落對遠端的無線網絡實施攻擊。因此,光伏電站中使用無線易造成系統運行不穩定、通信故障率高、無法實時可靠地響應電力系統調度要求等諸多問題,給電站運行可靠性、后期運維以及社會經濟帶來巨大隱患。
《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規定必須遵守14號令
迫于目前仍有一些光伏電站違規使用無線并引發安全隱患的問題,為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規范調度和并網運行行為,今年6月份,國家電網公司下發《國調中心關于組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的通知》(調技[2016]74號),要求電網經營企業與發電企業在電站并網前必須簽署該協議。其附件《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1.2.2條再次強調“生產控制大區中除安全接入區外,禁止使用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設備,生產控制大區中的系統及設備應與調度數據網之外的電力企業其他數據網、外部公用數據網實現物理隔離。”
新的補充條款重申這一規定,可見光伏電站禁用無線通訊已迫在眉睫。此外,《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還規定必須遵守14 號令,以防范黑客及惡意代碼等的入侵和攻擊,不遵守14號令屬于違規須承擔繼續履行、現金賠償、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各方積極響應補充條款簽訂 尚未簽訂的企業請盡快補簽
為了保障國家電網安全,簽訂補充條款尤為重要。筆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國調中心關于組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的通知一經發布就得到有關部門和領導的高度重視與大力支持。今年7月底,甘肅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就開始協調管轄范圍內40余家小水、火電、余熱發電、光伏發電站,制定符合蘭州地區發電裝機實際的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模板,并在8月中旬初步完成協議還未到期發電廠站的補充協議簽定。與此同時,不少能源企業也積極展開補充條款簽訂工作。7月27日,中船重工海為新能源四個光伏電站與巴州地調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補充協議。
據悉,國調中心要求有關單位盡快完成相關協議的簽訂工作。為避免違規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與法律風險,專家呼吁違規企業盡快整改,尚未簽訂補充條款的盡快補簽。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