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4日,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赴山西省臨汾市調研光伏扶貧試點開展情況,并主持召開了光伏扶貧座談會。會議總結了山西省開展光伏扶貧工作一年來取得的經驗,分析了有關困難和問題,研究了下一步擴大光伏扶貧工作的政策措施。
劉琦充分肯定了山西省光伏扶貧試點取得的成績,認為光伏扶貧試點中的各種模式都對拉動貧困地區脫貧,以及擴大農村投資、促進當地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山西省及臨汾、大同兩市在光伏扶貧工作組織、資金籌措、項目實施等方面做了積極探索,出臺了相關的配套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
劉琦強調,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剛剛召開的中央扶貧工作會議吹響了脫貧攻堅戰的沖鋒號,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脫貧攻堅任務作出部署。要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扶貧工作會議精神,提高對光伏扶貧工作的認識,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光伏扶貧工作。
劉琦對進一步做好光伏扶貧工作提出八點要求:一要精準識別扶貧對象,重點關注建檔立卡中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光伏扶貧要與其他扶貧方式統籌協調,做好銜接。二要因地制宜選擇建設方式,根據貧困戶分布、土地資源、電網接入條件,因地制宜建設戶用光伏、村級電站、光伏農業大棚和集中式光伏電站。鼓勵探索“光伏+”各種模式。三要以縣為單元制定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做到項目與扶貧對象精準對接,國家能源局將按照地方上報的實施方案及時下達光伏扶貧建設規模。四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地方政府要整合各種扶貧資金,金融機構要提供優惠貸款,要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積極參與。五要落實好電量收購和補貼政策。電網企業要做到全額收購光伏扶貧項目發電量,按月足額結算電費。國家優先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發放。六要加強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光伏扶貧工程要采購經國家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先進設備,要選擇具備資金實力、技術和管理能力的企業承擔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和運維。七是電網企業要加大貧困區農網改造投資力度,為光伏扶貧項目及時并網和可靠運行提供技術保障。八要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省(區、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合力推動光伏扶貧工作。
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開發銀行有關負責同志,以及山西省發改委、扶貧辦,臨汾市、大同市,汾西縣、吉縣、大寧縣、天鎮縣、渾源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