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延宕十年而未決,堪稱中國改革的一面鏡子,改革的得失興替,均可在鏡中一窺端倪。
簡言之,改革理念是否清晰,改革決心是否堅定,決定了改革進程是否順利。理念清晰、決心堅定,所有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反之,所有的不成問題都會成為無法逾越的問題。
20年來,中央文件反復重申,中國經濟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何謂建立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三句話:把市場建起來,讓價格起作用,政府依法監管。前兩句話講的是市場,第三句話講的是法治,合起來就是法治的市場經濟。說得再通俗點就是自由競爭的同時必須守規矩。誰來保證市場主體守規矩?政府。
2000年6月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對此非常清楚,他用一句話就平息了電力體制要不要改革的爭論——不能既打籃球又吹哨子。當時,國家電力公司一統中國電力行業江山,仍然政企不分,是不掛電力部牌子的電力部。
“不能既打籃球又吹哨子”,這就是市場經濟的理念。既然決定了要搞市場經濟,就必須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自己先壞了規矩,如何讓別人守規矩?
接下來由時任總理朱镕基負責實施電力改革。他同樣用一句話就平息了電力改革無比復雜、不可輕舉妄動的阻力——七個常委中有四個學電的,搞不好電力改革豈不讓人笑話!
這就是改革決心。有決心才能有行動,一年多后電力改革方案(國發[2002]5號文)出臺——廠網分開、重組電網、競價上網、設立電監會。
廠網分開重組電網是打破壟斷,打破壟斷才能有競爭,有競爭才能有市場。競價上網是要變政府定價為市場定價,完成這個轉變價格才能起作用,才能發揮引導資源配置的杠桿作用。電監會就是監督各市場主體是否守規矩的裁判員。
2003年溫家寶繼任總理后,國務院又出臺了電價改革方案(國辦發[2003]62號文)、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方案(國辦發[2007]19號文),確立了“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的電價改革目標,和“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實施輸配分開試點、全面推進電價改革”的電力體制改革總體目標。19號文甚至對“十一五”期間的電改任務給出了時間表。
至此,電力改革的頂層設計已經完善,電改完成理當指日可待。然而誰都沒想到,此后六年,電改竟在互相推諉中一事無成。電監會認為自己想改革但沒權力,價格部門認為電網企業成本不厘清就沒法放棄政府定價,電網企業認為先改的應該是電價而非電網,地方政府則認為經濟增長是硬道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漲電價。
爭執聲中,一些原本清晰的問題又變模糊了。比如電是不是商品,要不要遵循市場經濟下供求決定價格的規律?
顯然,沒有頂層執行,再好的頂層設計都白搭!電力體制改革如此,經濟體制改革如此,一切改革都是如此!
而頂層執行的前提,是清晰的改革理念和堅定的改革決心。如果網上有點牢騷就恨不得把饅頭拉面的價格都管起來,宏觀經濟有點波動就投鼠忌器,游說聲音一大就舉棋不定,那只能說明頂層對什么是市場經濟認識模糊。沒有認識,何談決心?沒有決心,何談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
電改蹉跎之中,中國迎來領導人交接。新的領導人反復宣示:改革是中國最大的紅利,要以更大的勇氣和決心推動改革,要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要壯士斷腕、言出必行。
盛哉斯言!拭目以待。
——編者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