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9月30日訊,周一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煤炭資源稅從12月1日開始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分析稱煤炭市場低迷情況下,各省制定稅率將不會太高,以穩定煤企稅負。
啟動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同時,國務院常務會議還要求,立即著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原生礦產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等,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
目前我國煤炭資源稅采用從量計征方式,其中焦煤稅率為8元/噸,其他煤炭稅率不同省份執行不同標準,最低為安徽省2元/噸,最高為河南省4元/噸。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指出,油氣資源稅從價計征后由中央政府統一確定稅率,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后,由省級政府制定稅率,主要是考慮到當前煤炭市場低迷,各省可根據本地區清理涉煤費用情況,靈活制定本省稅率,已讓制定的稅率能不增加煤企稅負。
卓創資訊煤炭分析師劉冬娜告訴大智慧通訊社,據其了解,自去年開始各地均在積極籌劃清理涉煤收費,但是因費用名目繁多、清理進度慢。
林伯強指出,原從量計征稅率高省份改從價計征后稅率預計將繼續高于其余省份,原從量計征稅率低省份改為從價計征后將繼續維持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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