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作為新能源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節能減排的大背景下被寄予了更多期望。然而近年來,光伏產業在遭遇了歐盟“雙反調查”、經濟下行等因素影響,前進步伐顯得愈加乏力。
在光伏產業的整個價值鏈中,下游光伏發電產業的增加值較高,但想通過分布式光伏電站“掘金”卻沒那么簡單。
審批周期往往超過45天
談起光伏行業,多年來致力于太能陽行業的山東力諾太陽能電力集團(以下簡稱“力諾電力”)最有發言權。集團下轄的力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建力告訴記者,近些年來,我國大力發展分布式電站,鼓勵市民、商家建立分布式電站,用不完的電可以賣給國家。這是一項環保、經濟、利民的事業。
然而在光伏行業人士看來,這件事做起來并不輕松,第一個難題就是要面對漫長的審批周期。記者了解到,從遞交材料到審批完成過程并不繁雜,相關部門承諾在45天內完成,但實際周期往往要長得多。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則透露:“如果市場存在壟斷或者競爭不充分,那相關部門的積極性也不會太高。”國家要求地方電力審批機構免費義務為光伏電站并網,但對于地方電力機構來說并不能盈利,明顯缺乏動力。
分布式電站6年才回本
“現階段,選擇建立分布式電站的主要是工廠、商業個體。但現在經濟形勢下行,企業資金不足,銀行方面又采取‘緊縮’政策,導致無力進行相應的投資。”劉建立說,一般來說,投資建分布式電站需要6年時間才能回收成本。
隨著光伏行業的成熟,能源合同公司出現。能源合同公司和工廠簽訂合同,負責分布式電站的管理、建設,把電站產生的電以低于電網的價格賣給工廠。在回本的6年中,工廠只需要繳納電費和適當管理費,就可享受低價電。但這樣雙贏的運營方式也面臨種種難題。劉建立表示:“如果工廠效益不好,就難以在6年內交清合同規定費用。如果能源公司“不走運”,碰到信用度差的客戶有錢也不給,能源合同公司投資積極性就會越來越低。”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