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長期以來,東非在油氣界的地位難以與西非分庭抗禮,但2012年這一局面有所改變。自年初埃尼、阿納達科在莫桑比克東部海上獲得7個大型天然氣發現,肯尼亞宣布在圖爾卡納獲得石油發現后,東非吸引了全球油氣公司的目光。目前已確認擁有可觀油氣儲量的東非國家包括坦桑尼亞、莫桑比克、肯尼亞、烏干達等國,保守估計東非油氣總儲量達650億桶油當量。毋庸置疑,東非油氣大發現不僅改變了非洲的油氣版圖,而且掀開新一輪非洲油氣大開發序幕,意義重大。
繼2012年5月美國獨立石油公司阿納達科和意大利石油公司埃尼先后在莫桑比克近印度洋區域發現30萬億立方英尺的大型氣田之后,英國天然氣集團在莫桑比克近鄰坦桑尼亞也獲得了天然氣發現,其儲量規模足以確保坦桑尼亞正在建設的液化天然氣出口工廠正常運轉。
天然氣資源潛力大
除了英國天然氣集團在坦桑尼亞獲得天然氣發現之外,挪威國油在坦桑尼亞海上的2號區塊又找到了3個天然氣田。一系列發現預示著坦桑尼亞擁有豐富的天然氣資源。
當前東非的勘探工作表明,坦桑尼亞濱海盆地是當下東非海岸6個有油氣發現的盆地之一,也是非洲東海岸勘探開發的重點盆地。在坦桑尼亞找到的SongoSongo氣田儲量達282.6億立方米。古生代末期沉積在非洲東南部的上石炭統-下侏羅統的Karoo群具有傾氣性。也可能是坦桑尼亞天然氣的烴源巖。
坦桑尼亞濱海的烴源巖條件優越,發育中-下侏羅統Mbuo與巴柔階頁巖以及上白堊統坎帕階黑色頁巖兩套優質烴源巖層系,它們都具有很大的生烴潛力。與此同時,該區的油氣保存條件也相對較好。坦桑尼亞濱海發育有Mbuo和Ruaruke兩套優質的區域蓋層和一套Nondwa蒸發巖局部蓋層,另外后期改造對該區的影響很小,地層基本沒有發生抬升剝蝕或是抬升剝蝕程度非常低,且斷層不發育,非常有利于油氣藏的后期保存。
海上魯伍馬盆地橫跨坦桑尼亞和莫桑比克兩國,盆地內發育下侏羅統Nondwa蒸發巖、頁巖和下白堊統海相頁巖兩套優質的烴源層系。而且盆地內同樣發育Mbuo和Ruaruke兩套優質的區域蓋層和一套Nondwa蒸發巖局部蓋層,同樣受后期改造的影響很小,且斷層不發育,故也具有良好的保存條件。
能源投資環境趨好
近幾年,坦桑尼亞宏觀經濟運行良好,投資環境進一步改善。
政局相對穩定。因為政局相對穩定吸引了大量國際投資,坦桑尼亞經濟增長率居東非之首。近年,坦政府制定2025年發展規劃,將脫貧作為政府工作重點,執行以經濟結構調整為中心的經濟改革政策,推進經濟自由化和國有企業私有化進程,堅持適度從緊的財政、貨幣政策,使國民經濟得到緩慢回升。同時,密切與西方捐助國和國際金融機構的關系,謀求吸引外資、減免外債和獲得更多援助。2001年以來,坦成立以總統為首的“國家商業協會”和以總理為首的“投資指導委員會”,減免外資企業稅費和高科技產品進口稅,出臺微型信貸政策,扶植中小企業發展。IMF和世界銀行認定坦桑尼亞達到重債窮國標準,將于20年內減免其30億美元外債。2002年10月,IMF將其在非洲的第一個技術援助中心—東非技援中心設在坦桑尼亞。
天然氣開發受重視。坦桑尼亞達累斯薩拉姆大學有關機構稱,坦桑尼亞已探明的天然氣儲量約40萬億立方英尺。世界銀行有關人士表示,天然氣將成為坦桑尼亞經濟騰飛的催化劑。坦桑尼亞對電力的需求極其迫切,能源生產以電力為核心是其經濟運行一大特征。在此經濟背景下,坦桑尼亞開發天然氣資源的主要用途之一將是服務于電力生產。這一點從坦桑尼亞政府制定的《2025年發展規劃》披露的電力生產目標及構成數據可得到驗證。
石油勘探開發政策寬松。坦桑尼亞石油勘探開發管理方面的法律依據主要是《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產法》。為吸引外國石油公司前來投資,坦政府制定了多種優惠政策,并于1969年成立了坦桑尼亞石油發展公司,通過該公司邀請并參與各國來坦勘探和開發油氣資源。坦桑尼亞在石油勘探開發方面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9方面:
(1)免費提供前期勘探資料。
(2)可協商的開發計劃。勘探作業原則上必須在4年內完成,但政府對具體的作業計劃不下指令,石油公司可與其進行協商。
(3)勘探成本補償無地域限制。石油公司在坦桑尼亞購買一定區域勘探權后未發現石油,而在新勘探區域發現石油,則其在未發現石油的勘探區域內產生的勘探費用可計入新區石油開發成本,在銷售石油時進行補償。
(4)優惠的利潤分享比例:根據《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產法》,一旦發現了石油并投入生產,所產出的石油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稱為成本石油,另一部分稱為利潤石油。成本石油是用于彌補石油公司的勘探和開發費用等前期投入,年產量少于2500萬桶,其產量的60%劃為成本石油;年產量在2500萬~5000萬桶的為50%;5000萬桶以上為40%,一直到收回成本為止。利潤石油部分則是根據日產量的不同,石油開發公司可獲得其中的30%~50%,其余部分為坦桑尼亞石油發展公司所有。
(5)坦桑尼亞石油發展公司參與投資的股份不超過20%。政府規定坦桑尼亞石油發展公司有權參與石油開發項目,但參與投資的股份不超過20%。外國投資者必須與政府簽訂石油產品分成合同。
(6)所得稅和石油產地使用費由坦桑尼亞石油發展公司繳納,即從其應得的比例中繳納。
(7)勘探設備免稅。
(8)無預先繳納的費用,如合同簽字費等。
(9)無須銀行保證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隨著新發現天然氣田的出現,政府對天然氣投資的管理有從嚴趨勢。為適應新的天然氣勘探開發形勢,坦政府決定制定新的天然氣法案,提高天然氣礦區使用費、簽字費。面對天然氣發現及其背后的巨大經濟利益,坦桑尼亞政府對天然氣開發將從嚴管理。
投資前景有隱憂
法規與吸引外資相互掣肘。坦桑尼亞政府對天然氣資源存在一定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對其寄予厚望,希望藉此吸引外資,引進技術,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又通過立法加強對天然氣資源收益的控制,對外資有一定的制約。
海平面上升可致內亂。坦桑尼亞是1964年由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兩國合并而成,奔巴島也被視為坦桑尼亞領土。桑給巴爾是瀕臨海岸的半自治區,隨著氣候變暖與海平面上升,桑給巴爾的危機意識日益增強,于2012年5月中旬向印度洋委員會提出入會申請,請求加入這個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的印度洋島嶼組織,并要求坦桑尼亞對其“環境獨立”予以承認。這觸及了坦桑尼亞的主權等敏感問題,引發了人們關于桑給巴爾會不會成為下一個南蘇丹而造成坦國內局勢動蕩的憂慮。
風險易發。坦桑尼亞與其他非洲國家的共性之一是地域狹小,民族關系復雜,國家安全形勢易受國內外及周邊國家的影響,非常容易形成連鎖反應,發生沖突,造成投資方損失。因此,投資坦桑尼亞需要在考慮中國與其歷史友誼的基礎上,關注其國內外各方勢力現狀,深入研究坦國法律法規和社會環境,以最大可能規避風險。
(作者單位: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