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我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不斷健全。
生態保護補償,是指政府調動各方力量以資金支付、產業合作等為紐帶對生態保護者予以補償的激勵性制度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24年11月:
全國累計已有24個省(區、市)建立了28個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我國一半左右的森林、草原已納入補償范圍;
近三分之一的縣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
超過2億農牧民享受到補償政策。
目前,我國中央層面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已由年均幾十億元增長到近2000億元,地方補償資金達到近千億元的水平。
此外,《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我國生態保護補償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也是國際上第一部生態保護補償方面的立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