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9日消息,最高檢、水利部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當日,最高檢、水利部還聯合發布了十項涉水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南省安仁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龍海鎮萬田村地熱水資源行政公益訴訟案。
兩部門通報的案情顯示,2010年以來,湖南省安仁縣龍海鎮萬田村31家溫泉經營場所未申領取水許可證、未辦理采礦許可證、未繳納水資源費、未辦理營業執照,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鉆井取用地熱水,開展溫泉經營活動。附近部分永久基本農田出現塌陷沉降問題,存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嚴重破壞地熱水資源。
調查信息顯示,2021年4月初,湖南省安仁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安仁縣院)接到群眾舉報后,查明該縣龍海鎮萬田村有村民非法取水用于溫泉經營活動,侵害自然資源,遂依法立案調查。安仁縣院通過現場走訪勘驗、調取執法材料、詢問相關人員,查明:2016年至2020年,龍海鎮人民政府多次聯合職能部門對涉案溫泉店進行整治但效果甚微;涉案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等有關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的規定,破壞了地質生態環境,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21年4月29日,安仁縣院向安仁縣水利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龍海鎮萬田村31家溫泉店非法取水破壞地熱水資源的違法行為,并對轄區內非法取水現象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加大對依法取水用水政策和觀念的宣傳引導。針對部分溫泉店存在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取水、無營業執照違法經營等問題,安仁縣院同步向該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屬地鄉鎮政府等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履職整改。針對部分溫泉店為抽取地熱水資源在基本農田里搭建大量電桿電線影響群眾安全等問題,安仁縣院向安仁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出綜合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加強電力行政執法力度,監督電力企業完善供電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收到檢察建議后,安仁縣水利局等行政機關主動向政府匯報,在縣政府的主導下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責令有關部門聯合對31家溫泉店進行全面整治,督促修復被破壞的水渠、機耕路、農田。目前涉案31家非法取水溫泉店已經關閉,非法取水設施已全部拆除,被破壞的永久基本農田已經全部恢復種植條件,相關問題得到全面系統治理。之后,安仁縣政府就龍海鎮萬田村地熱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進一步作出部署,引進具備資質的企業進行開發經營,促進就業,帶動當地旅游、餐飲、特色農產品交易等行業的發展。
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檢表示,地熱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具有顯著的社會、經濟、環境效益,應當依法、合理、有序開發利用。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能動履職、精準監督,促進水利、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屬地政府等行政機關協同履職、系統整治,有力打擊和震懾非法取用地熱水行為,增強社會共同保護自然資源的法治意識。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