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正準備修改海上風能法,以創造必要的框架條件,從而實現到2045年至少達到70GW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的目標。
根據該法案草案,中央預審地區的投標應給予優先,非中央預審地區的拍賣應在一年內兩個不同的日期舉行。
計劃中的變動也與拍賣的設計有關。對于集中預審地區,項目應授予20年差價合約(CfD)價值最低的投標者,而非集中預審地區的項目則應根據定性標準進行選擇。
此外,擬議的修改規定采用旨在簡化和加速核準程序的措施。其中包括將提交中央預審地區提案的時間縮短至4個月,以及將環境評估工作捆綁進行。
此外,政府計劃為積極參與建設和維護海上風力發電場的第三國雇員提供進入德國勞動力市場的特別通道。
擬議的修正案將于下周四交與德國聯邦議院討論。
(原文來自:可再生能源速遞 全球風電網、新能源網綜合)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