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新聞顯示,近日,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對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現場準備情況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
通常核設施建造前,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造申請,經批準同意,取得核設施“建造許可證〞后,方可開始與核設施安全有關的重要構筑物的建造(安裝)或者基礎混凝土的澆筑。在領發核電廠的建造許可證前,國家核安全局會組織開展核電廠核島 FCD 前淮備情況的核安全檢查,經檢查批準,認定核電機組現場各項準備工作己具備核島 FCD 的條件后,核電廠方可開展核島FCD 有關施工活動。
后續國家核安全局將結合執照申請文件審評情況,組織召開局務會審議同意后向核電廠頒發建造許可證。由此可見,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離FCD不遠了!
新聞詳情如下:
近日,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對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現場準備情況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檢查組由國家核安全局、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中心廠址與土建部、總體運行與質量保證部的相關人員參加了檢查。
檢查組聽取了蒼南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于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FCD前各項核安全相關活動及自查情況的匯報。在聽取匯報的基礎上,檢查組對2號機組核島筏基、混凝土實驗室、混凝土攪拌站等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對相關文件進行了抽查,并與有關管理和技術人員進行了訪談。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檢查組認為,營運單位建立并實施了質量保證體系,制定了2號機組FCD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完成了核島基坑負挖、核島基礎墊層混凝土施工等工作,2號機組反應堆廠房筏基鋼筋綁扎、埋件安裝、模板支設、原材料儲備及配套設施建設、筏板基礎測溫儀表安裝等各項FCD相關準備工作正在按計劃實施。結合本次檢查情況,檢查組也提出了多項整改要求。此次核安全檢查,為“華龍一號”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的獲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