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北京——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綠色基礎設施海外投資”項目發布報告《全球能源轉型浪潮下,中國海外能源投資的風險與機遇》(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以柬埔寨、越南和巴基斯坦三個中國海外能源投資的東道國為典型案例,根據各國電力消費現狀和電力規劃,分情景對三個案例國家的未來裝機充裕度進行分析預測,并綜合考量不同東道國的能源轉型意愿,為中國海外能源投資者提供分析與參考。《報告》發現南亞、東南亞國家由于技術、政策不完備電力系統存在較大問題,通常存在裝機冗余和電力缺口共存的現象;而伴隨政策轉向、疫后全球轉型共識等多重因素,中方投資者開展海外煤電項目的風險將持續增加。
綠色和平“綠色基礎設施海外投資”項目負責人張菁表示:“截至2021年5月,中國在柬埔寨、巴基斯坦和越南三國累計共參與了51.6GW的煤電項目,其中有超過16.8GW項目還在推進中。在中國承諾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的大背景下,中方投資者需要對疫后東道國的用電需求、電力規劃、政策變化、氣候目標、全球行動等多種信號做更詳盡的識別和綜合評估,應更加謹慎地投資煤電等化石能源電力項目。”
南亞、東南亞國家大多面臨裝機冗余和電力缺口并行的問題
《報告》根據受/不受疫情影響以及各國的電力規劃,分情景預測了柬埔寨、越南和巴基斯坦2025年的裝機冗余情況,發現柬埔寨和巴基斯坦都將出現不同程度的電力過剩情況。
但由于技術條件限制,東道國受電網、電力裝機質量等多方面影響,電力裝機的實際出力情況較差,易出現理論上裝機冗余,但實際仍存在電力缺口的現象。以巴基斯坦為例,即使在疫后經濟恢復速度相對較快的情景下,該國仍將在未來四個財年面臨21.6%~23.1%的電力冗余。然而自2007年爆發電力系統循環債后,外加輸配電損失高、回收率低、巨額容量電價、發電廠利用率低等問題,巴基斯坦一直面臨嚴峻的電力短缺問題,這意味著僅靠新增煤電的慣性思維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缺電現狀。
此外,通過梳理案例國家出臺的電力規劃,《報告》發現柬埔寨、越南和巴基斯坦均在國家電力規劃中設立了較高的可再生能源目標,但執行情況距離目標實現還有很大差距。
南亞、東南亞國家煤電投資風險持續走高
在全球退煤浪潮下,加之社會、環境等多重制約因素,未來煤電項目被叫停或取消的風險正在持續增加。以越南為例,《報告》發現,目前中國在越南有3630兆瓦的煤電項目處于未核準或未開工狀態,依據中國境外煤電投資新政策,這些項目將面臨較大的取消及擱淺風險。
中方海外煤電投資的參與形式意味著更長期的經濟風險。近年來,中國在南亞、東南亞地區的煤電項目多以金融支持和股權投資的形式參與,不謹慎的投資決策所將對提供貸款和融資的銀行、提供海外投資保險和出口信用險的保險公司等中國參與方帶來經濟損失。
南亞、東南亞多國采取兩部制電價支付政策,煤電項目將加大東道國的負債壓力。而未來假如東道國取消照付不議條款,一旦出現產能過剩,無法發電造成的損失將由項目投資方承擔。在全球低碳轉型的浪潮下,對煤電投資的金融限制日益嚴格,加之可再生能源的技術和成本優勢日益凸顯,煤電的未來發展將進一步受阻。
張菁表示:“中國對于海外能源投資的新政策,釋放了攜手發展中國家共同推動能源轉型的積極信號,在新提交的自主貢獻目標中中國也再次強調加強‘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未來中方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應積極探索更靈活多樣的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資模式,助力東道國實現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海外能源投資因國際市場的復雜性及潛在風險的多樣性一直是業內熱議的話題。過去五年,隨著各國能源轉型意向的增強、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以及煤電項目投資風險的增加等因素,中國的海外煤電項目投資風險愈發嚴峻。因此綠色和平建議——
中國相關政府決策和管理部門應盡快明確“不再新建境外煤電”的范圍,指導和督促企業在制定投資方案時,充分考慮煤電項目長期運營的潛在風險;銀行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應提升對海外電力項目長期運營市場的認識和風險評估能力,對東道國的電力發展需求、政府的規劃變化和疫情對電力行業的影響進行科學分析,及時甄別高風險項目,同時開發更靈活的金融工具,加大對可再生能源和電力項目的支持,調整投資方向;未來中方投資者應對東道國能源電力供需現狀以及未來規劃有更全面深入的認識,除了明確中國停止建設境外煤電項目的政策方向,也應依托中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先進經驗和技術,把握全球低碳轉型趨勢,助力發展中國家實現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對于存量煤電項目,投資者應盡快評估項目潛在的風險及轉型的可能性,以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