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最嚴”環保督察之后,環保稅也即將在浙江省落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1月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運行多年的排污費制度將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地稅新的稅種。
杭州市地稅局稅政三處副處長邱楊說,根據浙江省環保部門第一階段移交給地稅部門的排污源基本信息等數據,杭州市地稅局已完成納稅人初步識別,后續還會進行更細的信息比對和維護。依照稅費平移原則,環保稅的稅目和稅額標準與以前排污費規定的基本相同,征稅范圍也基本一致。
費改稅后按季申報繳納
第一個申報周期到2018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需要按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因此,環保稅征收對象為火電、煤炭、采礦、化工、石化等能源行業的“排污大戶”,以及大部分制造業和部分污染較嚴重的加工業,原來繳納排污費的都將轉變為“環保稅”納稅人。
邱楊說,以前排污費是環保部門在征收,到2017年年底收費結束,地稅部門接收后,將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因此第一個征期在2018年4月。
費改稅的意義在于,上升到稅法層面,有利于解決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強的問題,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意識。
此次費改稅,是按照“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協同、信息共享”的原則,因此后續工作離不開環保部門的配合。邱楊說,排污流動性和變化性都很強,尤其是小型排污企業,具體排污情況更難掌握,因此環保稅在征管時與別的稅種不一樣,需要環保部門的專業知識協助與配合。
多排多繳少排少繳
倒逼企業提高治污減排水平
這一“綠色稅制”正式開征后,將對浙江帶來哪些改變呢?
據了解,環保稅實行的是定額稅率,即多排放多繳,少排少繳。環保稅負的差異,最終將帶來產品價格、生產規模等差異,以“優勝劣汰”倒逼企業主動減排,履行環保責任,從而促進企業推進產品轉型升級,發展更高附加值、綠色低碳的產品。
從長期來看,環境治理力度不斷加大,排污企業治污減排水平不斷提升,環境保護稅收入將逐步下降并趨于穩定,從而推動企業“減負”。
為鼓勵企業少排放,多治理,企業加強減排工作達到一定標準,能享受一定的減稅優惠: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